服务项目
- » 业务范围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经理
电话:8006200829
021-66405166
021-66405266
021-66390579
13524878399
传真:021-66405266
邮箱:service@elebnet.com
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经理
电话:8006200829
021-66405166
021-66405266
021-66390579
13524878399
传真:021-66405266
邮箱:service@elebnet.com
搬迁政策成为焦点 |
编辑:上海公兴搬场公司 时间:2012/11/12 字号:大 中 小 |
摘要:搬迁政策成为焦点 |
搬迁政策成为焦点 事实上,企业对搬迁最为关心的还是政府制定的政策细则。记者从多种渠道对成都市和已经大规模实施搬迁的大连市在企业搬迁方面所做出的一些政策指引,以及企业最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了解。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搬迁企业的范围、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及转让金的使用、职工安置以及税收政策等。 搬迁企业的范围 成都市规定,调整区域内的污染严重企业、高耗能企业和大运输量企业必须实施搬迁改造;一般性工业企业应服从城市规划主动实施搬迁改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扭亏无望的企业就地依法关闭破产。 不同于成都市主要实施划定区域内的搬迁,《大连市市区企业开发性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则规定,调整的重点是市场前景暗淡、耗能高、运输量大、污染严重、效益差的企业和产品。 记者在一份成都市经委“关于成都市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的思路和建议”的报告中注意到,之所以搬迁主要集中在东郊,是因为这一区域是成都市的老工业基地,近40平方公里的规划建成区域内,工业用地超过了整个规划区域30%,聚集了253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多数企业布局零乱,土地利用率低,使城市功能难以完善配套,损害了城市形象。因此此次成都市企业搬迁侧重于区域内、整体性和成片开发。 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政策 成都市规定,搬迁企业原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由政府组织拍卖。政府则按土地成交价款的15%或30%收取土地出让金。其余部分用于企业的搬迁改造。搬迁企业原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并改变土地用途,原则上由政府与企业协商收购或由企业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同时,政府按5%或10%收取土地出让金差价。 大连市的相关政策则实行统一政策与个案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现有企业土地出让金大部分留做搬迁改造资金,少部分集中形成基金,专门用于工业结构调整,以解决调整中因地价、占地面积及企业负担不一,所形成的苦乐不均的问题。具体来说,土地出让金由市房地产开发办按开发住宅的土地留30%,开发公建的土地留50%,用于基础建设,另70%或50%再按一定比例给企业,剩下部分就由市工业结构调整办公室留作调整基金统筹使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上市公司而言,土地使用权转让正是其搬迁的一大焦点和难点问题。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有相当部分是从老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集团公司往往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控股股东,而上市公司实际又并不享有土地使用权,或存在与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权属划分不清的问题,因此在搬迁时上市公司很可能享受不了政策的规定。成发科技所面临的问题正在于此。而政府制定的政策往往又忽视了这些细节。为此,成发科技于1月29日特别发布公告,称“搬迁须在损失得以补偿的前提下进行”,并责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定损失补偿方案。 职工安置政策 成都市对此有一个原则上的规定,因企业搬迁改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已改制并转变了国企职工身份的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以一次性安置费和现金入股部分,按公司章程规定处理,上市公司职工安置问题正属此列。 但是由于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灵活性较强,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又不尽相同。职工安置政策仍然是企业和职工关注的焦点。据记者了解,成都市东郊企业搬迁涉及近13万名职工,搬迁后将使近三分之一的职工下岗。而东郊的几家上市公司由于涉及重组、资产置换、员工安置等问题,职工安置和补偿费问题更加突出。成量股份董事长夏义宝认为,安置补偿费应尽量交由集团公司完成,这样既有利于搬迁,减轻上市公司负担,又有利于补偿安置,实现双赢。 大连市的相关规定与成都市基本相同,同时还规定搬迁改造企业的富余职工,企业应积极发展三产和新的生产门路进行安置;企业自身无法安置的,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在本行业和全市范围内安置,但企业必须按规定支付一定费用;富余职工自谋职业的,企业可给一定补偿。职工自谋职业后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者,原工龄和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到退休年龄时可办退休,失业时可享受失业救济等。 税收政策 记者注意到,《成都市东郊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暂行办法》并没有专门对搬迁企业搬迁及搬迁后的税收问题做详细的规定。只是原则上规定,搬迁改造企业纳税地财政应根据财力情况,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搬迁企业的搬迁建设。搬迁改造企业迁入新址后,税收解缴关系随之转入当地。 大连市的相关政策则规定得较为细致,企业因环境污染实行搬迁改造,在新厂区的投资建设项目,其老厂原有的建设面积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可以比照“零税率”办理;超出原有建筑面积的部分,经工业结构调整办公室会同税务部门审查,报市工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减免投资方向税。已经搬迁改造企业兴办的第三产业,其所得税减免一年,严重亏损企业兴办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在60%以上的,可免征所得税三年。对停产进行搬迁改造的企业,从市政府批准其搬迁之日起,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一至三年内,视情况减免各种地方税。 |
上一条:搬家公司雇员损坏电器谁担责 | 下一条:租房促进搬家行业的发展 |